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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多举措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

时间:2018-05-22 08: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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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明光市纪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始终保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出实招,施重拳,严惩基层“蝇贪”,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5件,处理2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公开通报曝光3次,12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筑牢“防火墙”。加强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督,努力构建权责明确、决策民主、操作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体系。

密织“监督网”。畅通举报渠道,在市纪委网站开辟投诉举报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方便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也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

严惩“微腐败”。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关键少数”案件要做到“无例外”、“零留存”。

常敲“警示钟”。积极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曝光,把纪律这条底线彻底变成高压线,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形成长震慑、常警醒的高压态势。(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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