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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探索实行“流动驻点”办公法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时间:2018-04-14 08: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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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后,针对有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综合监督部门数量多、分布散和纪检监察组人员少的现状,宣城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驻在部门为主,探索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流动驻点”办公法,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激发“探头”活力,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

精心选点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精心选点,有效延伸监督触角。一是关注监督盲区。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到过去监督检查较少的单位进行驻点办公。如在与某综合监督单位干部谈心谈话中,了解到挂靠该单位的4家机构会计凭证交织装订在一起,过去审计和巡察并未将此问题纳入检查范围的情况,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于2018年1月首先到该单位开展驻点办公,将4家挂靠机构2017年度的财务开支账目列入检查范围,有效杜绝了主管单位“甩包袱”、“撂担子”、“撒手不管”等现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列席单位会议、收集来信来访、考核考察干部、定期上门走访、督促巡察整改等方式,真实了解和准确掌握问题线索,做到哪里有问题反映,就在哪里优先驻点,实现零距离执纪、精准化出击,不断增强派驻监督执纪质效。三是加强沟通交流。确定驻点办公单位后,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主动与驻点单位主要领导沟通交流,商洽驻点具体时间和有关安排,一方面避免工作“撞车”,另一方面打消驻点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疑虑。

念好“四字经”确保监督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后,通过念好“四字经”,实现驻在点上、干在点上、监督覆盖到点上。一是靠近“看”。看人员名册,掌握监督单位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看“三定方案”,熟悉监督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看上班下班制度执行和会风会纪情况,了解整个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看历史沿革,了解单位的发展历程;看文化建设,了解内部工作氛围。二是贴近“谈”。参加监督单位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发言;经常性地邀请干部职工到驻点办公室拉拉家常,了解书面材料以外的情况,强化对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的认识把握;广泛听取机关干部对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履行“两个责任”的意见建议。三是跟近“学”。虚心向身边的干部职工请教,认真学习驻点单位的工作业务、工作职权、工作流程、工作规范,交流探讨有关问题,熟悉驻点单位业务、职权、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关注重点事、风险点。四是抵近“查”。驻点办公期间,依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6项工作职责和8项监督权限,灵活采取调阅干部档案、查看会议记录、查看学习笔记、核查财务凭证等方式细查深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监督到位。

开好“药方”促问题整改。坚持同向发力,严把“工作回路”,树牢服务理念,写好“下半篇”文章。一是加强风险提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梳理汇总核实工作,灵活运用方式方法,及时做好风险提醒。对反映的重要情况或重要风险点,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当面沟通或派发风险提示单,抓好提醒预警。二是突出抓早抓小。坚持抓早抓小,在用好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让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与出汗成为驻点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达成“未病先治”。三是协同解决问题。对驻点期间发现的问题,不光写“病历”,还要开好“药方”,与驻点单位党组织一起解决问题。如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实行“流动驻点”办公以来,先后对4家挂靠机构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督促主管单位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要求,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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