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旌德县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基层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推动“小微权力”廉洁运行,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推行权力清单化。研究出台《旌德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根据工作职能职责,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抓好清权、减权、制权三个关键环节,制定“28条规范”,推行“39项流程图”。定期研判发现的问题,以清单明晰、细化职责,约束权力,建立履职规范。
规范权力公开化。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全面落实《旌德县农村小微权力操作手册》,明确每项村务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的追责办法,确保“微权力”规范运行。
建立监督常态化。畅通多种监督渠道,构建群众监督、村监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严格督促涉农等部门加强对村级财务资金管理的同时,县纪委对全县10镇68个村(居)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调研,督促监督机制运行。目前已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2次。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3个乡镇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7个,移交线索6个。
加强追责严肃化。完善违反“小微权力”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与践行“四种形态”紧密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一季度县、乡两级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9起,处理责任人23人,党政纪处分1人。2018年将对全县8个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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