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和县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一民生工程,全面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查找制度漏洞和体制机制障碍,有针对性地构建起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体系。
党委高度重视,构建一盘棋一股绳工作格局。县委高度重视,层层传导压力,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制定印发了太和县《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扶贫领域立案调查196件,党政纪处分16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2017年共通报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8期。根据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工作部署,2月24日下午,县委县政府召开扶贫誓师大会,全县1900多人参加会议,对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系统安排部署,力争通过一系列举措,使全县方方面面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县委、县纪委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基层反腐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求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的刚性预算,发挥财政预算和财监部门作用,加大扶贫领域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盯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利用大数据审计,紧盯关键人员,对乡镇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紧盯民生工程,开展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鼓励乡镇尝试开展对村居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鼓励优化资源,委托第三方对村级财务开展审计,发挥乡镇监督前沿前哨作用。
运用四种形态,针对不同情况分清类别施策。县纪委监委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灵区分问题性质,区别处置。区分因工作能力不足导致的问题和主观故意违纪违法,对前者注重批评教育,对后者则严肃处理。同时,注重分析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综合施策。
强化专项巡察,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整治力度。县委决定,自2018年起,太和县组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扶贫工作开展全面、系统、经常性的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聚焦市县扶贫政策掌握是否准确、纪律执行是否严格、责任是否落实、资金管理是否规范等问题,着重发现推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在推进扶贫工作中违反群众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政策执行走样以及其他违纪问题线索等。今年将在全县确定30个村(社区)作为扶贫专项巡察对象,借此惩处“蝇贪”“微腐败”和“小官大贪”,进一步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切实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目前,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已部署到位。
构建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完整长效工作机制。出台了《太和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问责办法》,针对9类问责情形,确保问责涵盖整个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既对县直单位领导班子问责,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也要问责。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在问责情形、方式、程序上解决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规可依的问题。建立选派扶贫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管理制度,解决了最关键因素——人的日常监督管理问题。建立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制度,突出重点关键环节,加大办案问责力度,查处与震慑并举,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目前,太和县已出台7个扶贫领域制度和文件,已建立并逐步健全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制度体系。(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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