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吗?有人对全村水塘、河流和易发生安全隐患的地段进行排查吗?”……近日,泾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前往该县桃花潭镇清溪村乌龙埂村民组地质灾害点,实地查看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和各项地质灾害隐患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进入汛期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县纪委监委统筹调度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探索建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左右协调、上下贯通的监督模式,以“四不两直”的方式,紧盯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前移监督关口,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处、如实报告,并现场督促整改,切实筑牢地质灾害防控“纪律防线”。
“我是个老地质灾害监测员了,主要职责是对我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和异常及时报告并预警。同时,还要做好受地灾威胁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为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该县各乡镇纪委注重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的作用,组织熟悉村情的纪检委员,以现场查看、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下沉式”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举措真正落实落细落地。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各专项督查组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求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聚焦监督首责,加强汛期干部作风督查,重点对防汛救灾职责履行情况、纪律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汛期防范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拖延,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灾情险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防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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