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东至:擦亮“探头”当好“哨兵” 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时间:2021-01-20 09: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县卫健委党组、县总医院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足职能职责,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日前,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在约谈医疗卫生部门负责人时,就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提出要求。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东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13家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将监督触角延伸到53个监督单位、各个环节,通过近距离、常态化、可视化精准监督,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各派驻机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聚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等重点内容,围绕权力相对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的领域和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实施精准监督、精准问责。改革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66件,立案查处29件,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同时,各派驻机构还通过畅通信访受理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使用请示报告、强化督促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开展谈话提醒等方式,日常监督积极作为。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中,跟进监督、贴身监督,注重监督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改革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1人次,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严监督、一线监督,开展监督检查100余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此外,各派驻机构立足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聚焦监督重点、靶向监督,变压力为动力,推动派驻监督有为有位,以实际行动体现派驻监督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解决派驻机构监督方式单一、监督效能不高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出台派驻机构日常联系管理办法、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办法、履职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以案代训、成立工作协作组等形式提升派驻机构人员业务能力和执纪执法水平。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采取定期通报案件查办、线索处置、信访件办理等工作情况,推动派驻监督扎实有效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督促指导,让派驻‘探照灯’清晰度更高、覆盖面更广……”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