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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出台约谈制度 强化干部监督

时间:2018-11-15 15: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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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陵县出台《南陵县纪检监察系统约谈制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和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强化干部监督。

明确约谈内容。约谈对象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通过日常沟通,重点了解约谈对象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学习等情况;通过听取意见,了解机关部室、各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巡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工作意见和建议;通过告诫提醒,对各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有不良反映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

灵活约谈方式。约谈采取双向互动形式,既可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直接确定约谈对象,也可由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约谈申请。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提出约谈对象、约谈时间、约谈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按照要求,联系约谈对象,做好约谈安排;纪检监察干部申请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约谈的,一般应提前一周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报领导审定后安排。

各镇纪委书记、派驻和巡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机关部室负责人的约谈一般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主谈;镇纪委副书记、派驻和巡察机构副职一般由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主谈;其他干部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统筹主管常委、监委委员主谈;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安排。约谈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严格约谈要求。约谈对象要端正态度,正确看待约谈,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反映其它有关事项要客观、完整、准确,做到严肃认真;约谈重在思想沟通,既肯定成绩,又针对性地指出不足,并认真听取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存在不足的,跟踪了解干部约谈后的表现情况,切实提升约谈实效;参加谈话人员要严守组织纪律,对约谈的内容严格保密,做到纪律严明。(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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