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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 “三严三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时间:2018-09-14 10: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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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培训,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科学化水平。

严肃规章制度,抓实作风建设。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实行组长(主任)负责制,对纪检监察综合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所属部门、单位进行巡查。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室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发现驻在部门、单位及其所属系统重大违纪行为或线索的,及时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出台规定,要求各镇(园区)纪委办公费用,应占不低于镇(园区)公用经费总额的5%,由县财政单独列支,专门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不得挪用、挤占。

严谨学习培训,抓实素质提升。强化常规学习。业余时间从书本、报纸、杂志、文件、会议中自学党章、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班子成员每月第一个周一上午参加纪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全体人员每周五下午进行集中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业务培训。在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进行提升的同时,利用每周一纪检监察干部例会,由各科室依次选派业务能手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定期跟班学习。将13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在委机关跟班学习,了解、掌握委机关和机关各室的职能以及相关重点工作,学习纪检监察各项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新录用、选调的1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跟班学习。

严格干部考核,抓实机制创新。出台《砀山县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和《砀山县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办法(试行)》,对包括综合组(工作室)在内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排名位于后三位的干部,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核位于后三位的,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提出免职建议。科学的考评机制,激发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营造了争先争优的工作氛围。(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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