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霍山:跟班学习 强化岗位练兵 提升履职能力

时间:2018-05-24 16:4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霍山县纪委监委通过选调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强化岗位练兵,将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有效弥补了会议和其他业务培训的不足,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明确目标任务。县纪委监委计划用二年的时间,采取分批次的形式,确保每一个乡镇和派驻机构有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在委机关相关部室跟班学习。

规范选调程序。由委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者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推荐申请,经委主管和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向跟班学习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书面选调函。跟班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学习人员现实表现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明确学习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跟班学习对象基本情况,将人员合理分配到不同部室、不同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跟班部室紧紧围绕日常工作任务,通过“传、帮、带”,压担子,交任务,有针对性地帮助跟班学习对象快速熟悉和了解职责职能以及工作方法,重点学习和掌握信访办理、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宣传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确保学习效果。

严格考核管理。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要求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县纪委监委各项工作制度,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认真负责地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跟班学习结束后,将对学员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学习情况和能力表现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核评议,作出鉴定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函告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提拔调用的重要依据。

2017年以来,已有15名乡镇和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纪检监察室等多个部室跟班学习结束回到工作岗位,4名选调人员正在跟班学习。同时,县纪委监委还推荐了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纪检部门跟班学习。通过跟班学习,学员们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启发、学习上有收获、能力上有提升。(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