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家人和亲属目前享受相关扶贫优惠政策的,要如实报告;曾经享受扶贫政策现已清退的,要把当时认定、清退、处理结果等证据材料一并报送。”
近日,太和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太和县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家人和亲属享受扶贫政策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所有在岗在位人员(含乡镇纪委兼职委员)限期完成本人家人和亲属享受扶贫政策情况的报告。对未如实上报信息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开展这项工作旨在坚决杜绝纪检监察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家人和亲属谋取私利,着力体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刚性要求,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
闻令而动,因势而为。与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同频共振,太和县纪委监委对加强自身建设重视有加。“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和监督专责机关,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肩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因此,我们强化制度执行,‘打扫干净庭院’,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内涵、留下干净记录”。太和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如是说。(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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