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全面覆盖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宣城市宣州区纪委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工作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突出“三个狠抓”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
狠抓“选优配强”,确保派驻到位。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2017年11月底,全区13家派驻纪检组全部进驻到位,实现了对55家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核定编制51名,每个纪检组编制为3-5名,有效保证了监督执纪的人员力量。采取转任一批、调整一批的方式,把一些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人员集中起来,统筹安排,让好钢用在刀刃上。改革后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平均年龄47岁,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占75%。
狠抓“灵活培训”,确保能力到位。通过落实“一培两带”机制,切实提升派驻机构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一培”,即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纳入统一规划,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法纪业务培训班,对如何开展执纪审查、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工作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提升派驻机构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二带”,即一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和挂职培训机制,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过程中进行面对面指导帮带;二是抽调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重大案件、疑难信访的处理,以联合办案的形式进行互动帮带。
狠抓“全程监管”,确保履职到位。一方面,为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制定出台《区纪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围绕明确职责定位、界定监督权限、强化组织保障等,为派驻机构列出“操作手册”。加强对派驻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成立区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承担各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联络和日常管理。另一方面,探索和完善派驻监督机制,明确被监督单位设立联络员,搭好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之间的联系网;指导各派驻纪检组根据驻在部门特点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为派驻监督权力运行织密制度笼子。(宣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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