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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监委指定管辖案件十五起

时间:2018-05-11 09: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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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集团下属安徽环保发电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方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安徽省监委指定由蚌埠市监委立案监察调查。”近日,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一则指定管辖案例。

“指定管辖的原因多样,如办案力量、资源有限,办案过程中有不当干预等多种因素。指定所辖的其他监委办理相关案件,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的公正性。”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定管辖是监察法中明确的一项制度。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据了解,安徽省各级监委组建后,立即启动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省本级指定管辖案件15起。

“我省三级监委组建成立后,省本级监督执纪部门机构数、编制数分别占比81.8%、78.6%,市一级总体占比78.4%、77.9%,县一级总体占比79.6%、81.4%。”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将工作力量向业务部门倾斜。

同时,在健全内控机制上,安徽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实行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分设,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确保权力受到有效约束。围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高效、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记者 李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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