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做好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纪委、检察院相关工作顺利衔接,蚌埠市全面开展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领域问题线索、在办未结案件及涉案款物“三清”工作。
严格标准底数清。对案件办理、线索、涉案款物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分类清理,逐件逐人核对,实行一案一号,制定工作台账和《检察机关案件及线索明细表》,对问题线索逐一造册登记。
严格程序讲纪律。强化专人负责,进行集中管理。问题线索、涉案款物等清理后,全部登记造册,填写移交清单,以市县检察院名义向市县纪委移交,移交和接收方均签字背书。
严格责任促融合。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改革期间“工作融合”问题,要求业务工作组对涉改部门业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在办未结案件、问题线索、涉案款物的清理工作情况,督促涉改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执法执纪工作不遗漏、不断档。
目前市本级和三县四区检察机关已清理交接线索938件,7个县区中已有6个县区完成线索交接。(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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