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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套取资金来吃喝 纪委查处没得说

时间:2018-05-10 15: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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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发现】

2017年4月,池州市贵池区纪委收到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反映贵池区殷汇镇肖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有平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线索后,区纪委立即安排力量展开调查,案情很快水落石出。

【核查情况】

2012年至2016年期间,肖有平作为肖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多次采取虚列土地流转、水利工程项目支出和重复报销项目或多报少付等方式,套取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村级和个人吃喝开支。肖有平还存在工作不认真履职,造成集体资产较大损失,以及违反“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程序,违规决定村级工程承包施工的错误行为。

【处理结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2018年4月3日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有平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违纪者说】

“担任村主要领导后,我放松了自己作为一个党员的要求,思想上出现了松懈,行为也开始懒散,辜负了党组织对我的信任和期望,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对于我的这种行为和态度深深感到懊悔。”肖有平在接受区纪委调查时说。

【执纪者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支书是村级组织的“领头羊”。然而,担负着百姓信任与嘱托的肖有平,却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费尽心机套取资金用于吃喝,“任性”妄为搞唯我独尊一言堂,安排利益相关人承揽项目,谋取私利。在“四风”查处力度愈加强化之时,仍不收手、不收敛,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给予肖有平严厉的纪律处分,就是告诫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和奢贪行为,把制度纪律作为刚性约束,坚决纠正侥幸心理和杜绝不良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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