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来源】
2017年2月,黄山市徽州区纪委根据区委巡察办移交的区林业局有关问题线索以及信访举报线索,对区林业局原局长谢光明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于2017年6月20日,对谢光明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核查情况】
经查,2010年至2014年,谢光明在担任徽州区林业局局长期间,虚报项目套取林业补助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资金290多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在苗木采购、绿化工程项目实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处理情况】
2017年9月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谢光明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处理,并报2017年9月8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谢光明开除党籍处分;经区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2017年9月2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谢光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违纪者说】
“现在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真的非常后悔,对不起组织的培养、群众的信任,组织上把我从一个农民培养成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没有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没有脚踏实地为群众干好事……”面对办案人员,谢光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执纪者说】
谢光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当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却由于理想信念缺失,毫无纪律规矩意识,表面上扮演着能干事、会干事的“好”干部,背地里却私欲膨胀,利用职权收受财物,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成为了典型的“能人腐败”。其“两面人”做派虽能得逞于一时,但在巡察“探照灯”作用下最终暴露无遗。我们相信随着党的十九大后巡视巡察不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两面人”的生存土壤将被彻底根除。(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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