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池州市贵池区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使命和责任担当,出实招、求实效,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责任落实,强化“一把手”担当。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主体责任清单等10项制度,细化任务分解。区委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先后28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抓思想教育,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坚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2017年,全区112个党委(党组)、117个党总支、1095个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324场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310批次,力使全体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
抓健全机制,督促主体责任压紧。出台区管领导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提醒警示谈话制度,对重点岗位和对象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目标考核中分值,突出考核重点。坚持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民主测评考核制度,组织6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在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询问和测评。
抓问责追究,倒逼主体责任压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对管党治党不严、“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2017年,全区共有4名科级干部因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受到问责处理,对一起问责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通过对主体责任的追究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的进一步压紧压实。(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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