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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违规领取灾民生活补助款 支部书记被查处

时间:2018-02-05 14: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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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线索】

根据霍山县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2017年8月,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与儿街社区党支部书记胡勇套取涉农补贴有关问题开展调查,调查过程中,通过霍山县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顺藤摸瓜,发现该社区居委成员违规领取灾民生活补助款问题。

【调查情况】

经查,2012年底,与儿街社区居委会考虑社区干部工资低,便决定从灾民生活补助款中给每个社区干部违规发放300元作为年终补助。2013年1月,该社区6名社区干部的涉农资金账户中分别打入300元灾民生活补助款。

【处理情况】

针对该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霍山县纪委以零容忍态度进行严肃查办,与儿街社区支部书记胡勇被立案调查,追缴违纪所得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居委成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违纪者说】

“原本感觉自己委屈,一年忙到头,因为300元背个处分,实在郁闷。纪委同志对我进行了党纪、党性教育后,我想通了,动歪脑筋,贪占涉农资金,以‘数额小’‘发现不了’来欺骗自己,还美其名曰‘为村两委班子谋福利’,其实,再好听的理由也掩盖不了违纪的事实。”对于自己犯下的错误,胡勇悔恨不已,并主动向组织递交了检讨材料。

【执纪者说】

300元,虽是蚊蝇之贪,但是性质恶劣,暴露了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的贪婪嘴脸,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针对基层仍然存在的微腐败,纪检机关必须忠诚履职,坚决捍卫群众切身利益,真正让群众在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霍山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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