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泾县:“以干代训”助力“打铁人”锤炼内功

时间:2021-01-08 16: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在信访室跟班学习期间,我全程参与了信访举报的接收、受理、办理和处置等工作。通过这样实战操练,特别是研读一些制度等资料,让我对正确处理检举控告有了深入的认识和体会,我会将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实践中去,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能力。”参加完三个月的“以干代训”,纪检监察干部汪佳琪感到很“解渴”。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是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基本遵循。近日,泾县纪委监委专门印发《泾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定期接访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以干代训”三个月,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和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意识,做到在干中学、学中干,切实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水平。

据悉,为保障该制度落实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办法》规定对2018年以来录用公务员、公开选调公务员等新进人员予以优先安排。参加定期接访工作人员到岗前,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其开展群众来访接待、信访举报业务处理、保密等知识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以干代训”结束后,信访室根据参加定期接访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纪律作风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鉴定连同其个人总结送委组织部存档,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的‘第一道关口’,参加定期接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珍惜‘以干代训’机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在定期接访中不断锤炼内功,增强制度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以实际行动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县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何艳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