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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谯城:“三及时”提升信访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时间:2020-10-26 16: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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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积极推行群众信访件受理后及时告知、办理前及时沟通、查结后及时反馈三项措施,切实提升了信访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信访件受理后及时告知。信访部门接到上级转办件和本级受理的实名举报件后,对职责范围内的,按照程序将详细信息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进行分流转办,并告知实名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程序;对不属于管辖权限的利益诉求类信访事项,直接交由主管部门依规依法处理,并告知举报人信访件流转去向。

信访件办理前及时沟通。承办部门针对举报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对线索清楚、内容清晰的,按程序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对线索不具体、内容不明确、难以研判的,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对、甄别。根据工作进展及调取证据需要,在得到举报人认同基础上,进一步获取举报问题线索细节,提高查处问题针对性和案件查办效率。

信访件查结后及时反馈。各承办部门对于经线索处置会后直接了结或经初核后予以了结的举报件,及时联系实名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详细说明调查核实情况和了结原由,有理有据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初核后予以立案调查的举报件,承办部门在调查清楚问题线索后,联系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过程及处理结果。在对被举报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后,由调查组安排专人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做到反馈到位、程序到位、思想工作到位。(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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