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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开展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治理

时间:2019-02-25 09:1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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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近日,舒城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治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预防、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激发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实施办法(试行)》共22条,从办法制订的依据、原则、适用对象、职责分工、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的甄别办法和程序、问题处置等多个方面进行明确和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党委组织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横向联系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认定党员干部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且符合澄清情形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澄清。对治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工作落实不力,或者有案不报、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将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舒城县纪委监委已对2018年以来333件实名举报件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涉及诬告陷害行为以及经核查反映内容全部失实的错告、误告举报件,进一步研判处置。(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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