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积极转变工作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紧扣关键环节、规范办理程序作为推进信访举报工作的着力抓手,着力促进信访举报工作扎实开展。1-5月份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49件次。
严格分类处理。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访举报件的管理,依照五类处置标准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理。对上级纪委下转的信访件,无论是交办件,还是转办件,不分新内容、老问题,信访室收到后全部认真梳理,分类登记,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拟办意见,始终坚持对所有信访举报件要么初核,要么信访监督,不允许暂存,做到“不漏登记、不乱分流、不松管理、统一存储”。
认真分析研判。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件的流转程序、保密制度、办理时限等工作,所有信访件从承办交接会前把关、集体研究、结案归档等环节均有签字备案,确保依纪依法及时处理;对时效性较强的信访件,随时提交会议研究灵活处置;扎实做好信件拟办统筹,同一年度内涉及同一单位的信访举报,原则上交给同一承办单位(人)核查,避免多头核查,有效防止了案件线索流失,确保科学、规范处置每一件信访件。
突出督办重点。明确信访案件的督办重点,专人负责督办工作,对每次督办的内容均记录在案,限定办理期限。每周一及时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和包案领导报送督办动态,确保信件交办到哪里,跟踪督办到哪里。实行信访件盘点销号制度,定期对案件卷宗“抽样检查”,做到定之有据、否之有理。
规范结案程序。根据《砀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结案集体审核办法》,实行信访案件查办分级审核负责制,凡重要信访件的结案由书记办公会或常委会集体审核决定;一般性信访件的结案由纪检监察综合组(工作室)集体审核决定;下转信访件的结案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决定。(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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