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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发挥信访举报职能 推动践行“四种形态”

时间:2018-03-12 16: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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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祁门县信访举报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明确职责定位,从五个方面加强改进,推动践行了“四种形态”。

厘清职责边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清哪些是业务内访,哪些属业务外访,切实解决信访举报质量不高,线索可查性不强,成案率较低的问题。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广泛收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各种信息。一是加强“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建设;二是加快信访举报件流转,明确各个处置环节的具体时限,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受理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接访窗口、举报电话,积极宣传“四种形态”,倡导实名举报,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信任度。

开展分析研判,加大执纪审查督办。将工作重心从单个信访件的初核转向整体大数据分析,注重把握整体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函询,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严办。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受理和分流轨迹,倒逼基层依纪依规办理每一件信访举报,实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十八大以来,梳理群众信访举报848件,重点督办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件。

创新方式方法,化解重复积压难题。为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归位、人员入位和力量到位,集中精力履主责抓主业,县纪委、监委按照“有信必核、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利于工作”的原则,先后出台了乡镇、县直单位纪检信访办理协作区和协作组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集中的,由县纪委、监委领导带队,组织协作区纪检干部一起参加,将问题逐一核查清楚,有效化解了基层群众重复访难题。

精准提炼信息,推动践行“四种形态”。通过信访举报情况搜集整理、量化统计、综合分析,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类型、被举报人成分结构以及相关地区、部门和系统的举报情况等进行梳理分析,为领导决策和践行“四种形态”提供参考。一是做深做细分阶段信访举报形势和原因分析;二是重点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积极开展分类型信访举报问题分析,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对其他信访问题,综合分析产生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执纪审查合力。加强信访室、纪检室、案管室和审理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信访举报部门强化业务指导,向纪检监察部门详细介绍接访过程、问题背景、处理情况,以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四种形态”快速办理,提高纪律审查效率,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同时针对基层纪检机关承办的信访件和案件,县纪委、监委实行信访件预审报结和乡案县审制度,防止处理结果畸轻畸重。

据统计,五年来,祁门县信访举报量从最高年份2014年的351件,下降至2017年的161件,下降54.13%,立案数从2013年的26件增长到2017年的80件,增加 207.69%。2017年,在践行“四种形态”上,第一种形态处理153人次,占比60%,第二种形态处理80人次,占比31%,第三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比5%,第四种形态处理11人次,占比4%。(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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