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无为:提醒教育常态化 让执纪监督有力度更有温度

时间:2019-11-19 09: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我确实做得不对,作为村负责人,应该把工作制度抓好抓实,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感谢纪委同志及时提醒,今后一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无为县蜀山镇纪委对各村作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某村书记周某执行工作制度不到位,随后对其进行提醒教育,周某表示一定汲取教训、立即整改。

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今年以来,无为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坚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首要原则,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紧盯“小节”不放,注重源头预防,对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预防针”。今年以来,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5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89人次,占比77.1%。

思想教育常态化。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严格按照省、市委要求,精心谋划、扎实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常态化做好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以张富清、黄文秀、李夏同志先进事迹为开展学习教育的鲜活教材,充分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腐根》,强化警示震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日常监管常态化。对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坚持把提神醒脑体现在“日常”,运用在“经常”。对不能正确看待处分,心理压力较大的同志,引导其正确对待所犯错误,主动解开“思想疙瘩”,放下包袱,轻装出发;对于提醒后仍然不整改、不收敛的,果断采用第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刚性约束,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芜湖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