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宿州埇桥:笃学热议新《条例》 用好问责新“指南”

时间:2019-09-10 08: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发布后,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机关微信工作群、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转发《条例》全文和系列解读,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思践悟,领会精髓要义,抓好贯彻落实。

“《条例》中新增‘领导巡视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内容,进一步表明了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视,也为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埇桥区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副组长王涛表示。

“要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解读贯彻好《条例》,让不踩‘底线’、不触‘高线’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区纪委监委宣传部长王淑君建议,各级党组织加大对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纪法讲堂等多种方式学深悟透,力求学懂弄通做实,提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条例》中新增‘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有助于准确记载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张雪峰表示,去年以来,该区已完成1266名区管干部廉政档案的建档工作。

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工作室、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分别以小组为单位,通过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对比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讨论,确保第一时间学懂、弄通、悟透。

“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更加全面、更具操作性,体现了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第五乡镇工作室主任夏长民在小组讨论时认为,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要注重把新《条例》与其他党内法规无缝衔接,形成制度合力,提升问责精准度。

“新《条例》充分体现了‘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相结合的原则,让监督执纪有尺度、有温度,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增加了干部的担当精神”。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主任孟峰说道。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由原来的13条增加到27条,修订的每一句话、每一字词,都 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从而更好的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让铁规发力,利器声威、制度落地生根。(宿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