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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金安:引领+督促 再掀新《条例》学习热潮

时间:2018-11-12 08: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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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六安市金安区纪委监委以“安徽省党纪法规教育平台”的注册使用为抓手,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严格督促,通过测试新《条例》,在全区掀起新一轮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突出引领,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示范引领,区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新《条例》。并要求各级党委把《条例》列为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的专题讨论,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坚持学原文、悟原理,达到示范引领目的。纪委书记率先学习,并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专题党课内容,通过党校等平台对党员进行教育,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并带头参加测试,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积极发挥头雁效应。

发挥示范,纪检干部率先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率先带动,发挥示范作用,举办各类党纪法规学习专题辅导,把《监察法》、新《条例》等学习作为学习重点,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结合目前重点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巩固拓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成果相结合,与“三查三问”“五促五提”相结合,与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开展环保督查、“扫黑除恶”执纪监督相结合,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及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相结合,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形成氛围,党员干部主动学。区纪委监委利用门户网站、纪检监察微信工作群、QQ群、手机客户端、短信等多种新媒体及时转载和推送新《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新《条例》亮点释义微视频,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党员随时随地进行学习,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可学习的浓厚氛围。并下发学习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开展网上测试活动。截止目前,已有2911名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学习了新《条例》。

定期检查,强化效果督促学。为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比学赶超氛围,区纪委监委加强跟踪督促,定期检查学习进度,及时督促。并根据《履职情况积分制考核办法》规定,将学习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履职月积分考核,对于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给予积分奖励,对于完成滞后的单位,视情予以通报。目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注册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及参加新《条例》测试率均已达到100%,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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