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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州:让宣布处分决定变为警示教育课堂

时间:2018-10-08 09: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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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在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经中共阜阳市颍州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近日,在颍州区九龙镇李竹园村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人员当众宣布对5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

今年以来,颍州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相关要求,积极拓展纪律宣传教育方式,从细微处着手,利用宣读处分决定,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到村党支部,以案明纪、以案施教。将影响面大、涉及问题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到案发单位通报案情、履行宣读决定、被处分人检讨、单位负责人表态讲话等程序,组织开展处分决定宣布会议,要求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全体党员参加,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这不仅是区纪委监委加强党的纪律宣传教育的有效方式,也是开展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的一项具体实践。

“公开宣布我们村里身边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我来说是一种警醒。今后将对照案例中的问题认真查摆自身,强化纪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一名现场旁听宣布会的党员干部说道。

“为更好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我们把宣读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墙上的镜子’,使更多的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参加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的区纪委审理室主任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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