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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5-04 09: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芜湖市,芜湖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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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鹤毛镇星旗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星旗村采取套取工程款等方式,违规设立账外账,从中支付违规招待、香烟等费用共计28.66万元。此外,该村还存在违规向群众摊派资金,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等问题。星旗村党总支原书记张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村委会主任邢兆鹏、村委会原主任王争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计王成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二、襄安镇新生村民兵营长王兴安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6年,王兴安在为群众办理残疾证申请业务时,收受多名申请人香烟并接受宴请。此外,其还存在套取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招待费、违规申报低保、危房改造等问题。王兴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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