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六安: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0-04-30 18: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六安市,六安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李发堂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6年3月,李发堂赴成都学习期间,以考察名义邀请他人前往四川峨眉山、乐山等景点游玩,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李发堂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李发堂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舒城县高峰乡新旗村原党支部书记秦智红、文书朱冠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新旗村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其中,不合理开支费用156832元。秦智红、朱冠凯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秦智红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秦智红、朱冠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