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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03-28 15: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淮南市,淮南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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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水上派出所原所长刘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8年3月至5月期间,刘强先后二次收取非法采砂人员礼金1.5万以及酒和茶叶。2019年1月16日,刘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所长职务,违纪所得1.5万元已经上缴。

二、淮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南新区)三和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学文等人公款旅游等问题。2018年3月,三和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学文和三和镇大郢村村委会主任汤本龙一行四人前往宁波开展公务,途中,刘学文等人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另外刘学文和汤本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学文和汤本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余人员也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已收缴。(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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