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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1-06-09 09: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蚌埠市,蚌埠,监督曝光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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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婕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刘婕在担任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一部经理、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购物卡、餐饮储值卡、健身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5000元,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为其个人使用。此外,刘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刘婕受到开除党籍、降低职级待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市公安局龙子湖区分局李楼派出所所长徐少强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李楼派出所时任指导员徐少强、龙子湖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程宇等人前往云南省丽江市和昆明市出差期间,私自改变行程,借机到周边景区游玩,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共计4750元。2020年12月,徐少强、程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固镇县城关镇三里居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吕波在厕所改建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11月,固镇县开展农村改厕工作,其中城关镇三里居居委会改厕350户,改造项目结束后,吕波安排人员编造虚假“一户一档”资料,虚以应付项目验收工作,导致大量不合格改建厕所通过验收,群众反映无法使用,且在后续整改工作中仍然不严不实,存在安排一户多建、张冠李戴等问题。2020年12月,吕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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