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楼卫生院副院长孙冬梅、园艺场法庭庭长刘龙海、砀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负责人王安鲁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8年3月15-22日,县纪委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孙冬梅办公用房面积为19.4平方米,刘龙海与同事两人合用办公用房面积为38.43平方米,王安鲁办公用房面积为27.86平方米,均超出规定标准。2018年4月17日,孙冬梅、刘龙海、王安鲁三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宿州市纪委监委)
黄楼卫生院副院长孙冬梅、园艺场法庭庭长刘龙海、砀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负责人王安鲁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8年3月15-22日,县纪委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孙冬梅办公用房面积为19.4平方米,刘龙海与同事两人合用办公用房面积为38.43平方米,王安鲁办公用房面积为27.86平方米,均超出规定标准。2018年4月17日,孙冬梅、刘龙海、王安鲁三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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