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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处分9人

时间:2018-04-24 08: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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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城镇财政所原所长张曦,拒不执行办公用房有关规定,对巡察整改敷衍塞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近日,灵璧县通报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引发了党员干部和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今年以来,灵璧县纪委监委坚持动辄则咎,强化担当落实,严肃查处“四风”问题,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今年一季度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处分9人。

勤宣传常提醒,念好“紧箍咒”。用好用活“灵璧清风”新媒体平台和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团,持续深化纪律教育,不断传播廉政清风,实现全县公职人员廉政宣传教育全覆盖。紧扣节日节点,通过短信微信提醒、集中谈心谈话等方式,着力抓好节前廉政教育,为党员干部念好作风建设“紧箍咒”。

重监督严执纪,打好“组合拳”。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将重要节点监督和日常监督衔接起来,持续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的监督作用,不断畅通监督渠道,保障各类监督落到实处。整合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部分职能单位的监督力量,在节日期间组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督查网络,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抽查的方式,多措并举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重警示强震慑,制出“防腐剂”。在对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动辄则咎的同时,坚持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知止、不敢的氛围和震慑。持续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释纪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发生在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每日一纪”专栏,推动警示教育长效化、常态化。(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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