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干部员工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建行安徽省分行纪委出台《鼓励实名信访举报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实施细则》,通过构建良好信访举报秩序,加大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树立激浊扬清鲜明导向。分行纪委通过规范信访举报秩序,优先处置实名举报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保护实名举报人合法权益,引导鼓励干部员工实名、客观的反映问题线索;同时坚持预防在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把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教育干部员工正确行使监督权,坚决反对、抵制诬告陷害行为。
精准认定诬告陷害行为。分行纪委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诬告陷害的九种主要情形以及行为认定的构成要件;根据被举报人员的简历、职务影响、家庭财产情况,充分考虑群众口碑、举报时间节点等因素,加强对信访举报的梳理研判,把好“第一道关”;审慎把握诬告陷害的认定,准确区分诬告与错告,对举报人不存在陷害的主观故意,确因对事实了解不全面或认识片面,发生错告误告,不作为诬告陷害处理。
严肃诬告陷害责任追究。分行依规依纪依法加强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责任追究,区分诬告陷害人身份的不同情况,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属于监察对象的,将问题查处情况报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建议给予政务处分;对典型诬告陷害案件,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强化警示震慑;并对责任人通过诬告陷害行为获得的物质奖励、荣誉、职称等不当利益,及时予以纠正。(建行安徽省分行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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