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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时间:2019-01-30 15:4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全省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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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肥东县马湖乡三官社区原文书兼会计吴志伟在扶贫领域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吴志伟在没有经过村“两委”会议商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下,将自己父亲吴国成上报为贫困户,致使吴国成2017年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特色种养业补贴款3200元,2018年继续享受该项补贴款6000元,两年总计享受国家扶贫政策补贴9200元。2018年6月,吴国成在贫困户动态调整中被清退出贫困户行列,违规所得予以追缴。2018年8月,吴志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长丰县杜集镇新星村党支部书记陆凤进、报账员陆宗峰在扶贫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经查,陆宗峰作为村扶贫工作中包联村民组的直接责任人,2014年在贫困人口识别上存在弄虚作假、人为分户行为;2015年、2016年在扶贫户识别“回头看”时,未及时纠正错误;2017年两次清理贫困户工作中,未对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予以清退。对此,陆宗峰负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陆凤进作为村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上把关不严,负领导责任。2018年4月,陆宗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陆凤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庐江县金牛镇山南村原党总支书记夏俊龙对扶贫项目实施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经查,2015年12月31日,金牛镇山南村与庐江县同发荸荠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山南村水生蔬菜种植扶贫项目合作协议。时任山南村党总支书记夏俊龙在水生蔬菜种植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庐江县同发荸荠专业合作社存在虚列贫困户务工人员及虚增贫困户务工工资现象,致使同发荸荠专业合作社违规套取财政奖补资金21444元。2018年12月,夏俊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发荸荠专业合作社违规套取的财政奖补资金予以追缴。(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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