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蚌埠:通报三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11-11 11: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蚌埠市,蚌埠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固镇县王庄镇楼杨村党总支书记刘加玉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4月,刘加玉明知其伯母刘某某不是低保户,却以低保户的名义为刘某某申请危房改造重建项目,导致刘某某违规领取补助资金20000元。2017年6月,刘加玉违规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其伯母刘某某申办低保,至2018年3月,刘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592元。2019年8月,刘加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五河县浍南镇徐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杜雨虚报冒领误工补助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杜雨通过制作虚假会议记录和工作人员花名册等方式,先后虚报冒领秸秆禁烧补助、计划生育孕前体检补助、土地确权误工补助、村“两委”换届误工补助共计51050元,除用于村级开支外,部分用于村干部违规吃喝花费。杜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9年6月,杜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本人已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三、怀远县原环保局主任科员徐平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对方财物问题。2013年9月,徐平在审批企业环境影响报告表事项中,收受企业委托中间人所送现金10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9月,徐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