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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书香】对“镜子”学、照“样子”干

时间:2018-04-19 10: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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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饭后,忽然听到外甥女朗读:“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每日一首诗词是她的必修课,我起身问道,你知道这是谁写的吗?她说“宋朝,周敦颐的《爱莲说》”

周敦颐(1017-1073),字茂叔,号濂溪,北宋道州营道人。生前官位不高,曾任分宁主簿、南安军司理参军、桂阳令、提点刑狱等,但所到之处,深得民望,颇有政绩,“治绩尤着”,“以洗冤泽物为己任,行部不惮劳苦,虽瘴疠险远,亦缓视徐按”,“人心悦服”(《宋史》)。周敦颐无论是做文还是做官,其一身正气、满腹才学、品质高洁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厚积薄发之“能”是我们纪检人员基础积累。周敦颐做分宁县主簿时,有一件案子拖了好久不能判决,周敦颐到任后,只审讯一次就立即弄清楚了。县里的人吃惊地说:“老狱吏也比不上啊!”抓工作,要有思想,有思路、有对照、有分析,更要有智慧。作为纪检工作人员,每天同违纪的人和事打交道,同他们斗智斗勇,没有深厚的“内功”不行、没有灵活“剑法”不行、没有聪明的“智慧”不行,这就要求我们纪检人员不断学习、博览群书、广泛猎取,在政治敏感上高人一筹,在理论学习上先人一步,在知识储备上优人一等,发挥厚积薄发之“能”。

清正廉洁之“威”是我们纪检人员首要任务。“公生明、廉生威。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周敦颐性情朴实,以廉树威,曾自述:“芋蔬可卒岁,绢布是衣食,饱暖大富贵,康宁无价金,吾乐盖易足,廉名朝暮箴”。当前个别党员干部背离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出了问题,原因就在于党性不强,放松党性修养,手脚不干净了,俗话说“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手一伸”就会造成发现问题不敢说、不敢讲、不敢批,违纪的事不敢查,通风报信,隐瞒包庇,身陷其中,不能自拔。最后不论职位多高,不论处在何种位置,只要“心贪”、“心占”、“心污”,结果就是走向犯罪、身败名裂。作为执纪人,品行就要像“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家人。

按章办事之“遵”是我们纪检人员前提条件。周敦颐任军司理曹参军时,有囚法不当死,转运使王逵欲深治之。逵,酷悍吏也,众莫敢争,敦颐独与之辩,不听,乃委手版归,将弃官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逵悟,囚得免。俗话说,先立规矩后办事,有了规矩好办事,按照规矩办好事,这就是对原则的诠释,也充分说明坚持原则的重要性。我们党的处事原则就是实事求是。作为纪检工作人员,不是每天喜脸相迎、阿谀奉承、欺上瞒下、指鹿为马,而是要把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挑在肩上,坚持问题导向,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查、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核,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放纵任何破坏党的肌体人和事,不唯人情亲情、不唯职位高低、不唯邪恶势力,顶着压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攻坚克难,要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勇气和担当,维护党的形象、清除党内垃圾,还原政治生态。

履职尽责之“德”是我们纪检人员根本职能。治人者必先自治,履职尽责之“德”是我们纪检人员根本职能。周敦颐“提点刑狱,以冤泽物为己任,刑部不惮劳苦虽瘅疠险远,亦缓视徐按。”不畏劳苦、敢于担当、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君子以道充为贵,身安为富”,他从小信古好义,“以名节自砥砺”。他虽在各地作官,但俸禄甚微,即使这样,来到九江时,他还把自己的积蓄给了故里宗族。古人尚且至此之理,行此之事,何况我们乎!作为纪检工作人员,就要扛起反腐的大旗,有腐必反、违纪必查是我们的职责和责任。就要深入基层,俯下身去倾听呼声,听传闻,勤快一点,吃苦一点,接触地气多点,了解情况实点,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宣传好党的法规、教育好党的队伍、落实好党的纪律,对普遍性问题,提前“预报”、防止“感冒”;对个别性问题,阻止“传染”、坚决“治病”,而不能手抓两把泥、脚踩西瓜皮,能滑的就滑、能糊的就糊,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或当了和尚不撞钟。

纪律底线与道德高线是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作为纪检人员要守住“底线”、触摸“高线”,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需,干人民所盼之事,以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的情怀来要求自身,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卫士。(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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