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处分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近日,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省直单位2019至2020年度办结案件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组织省直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12月8日至14日,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陈英、副书记宋朝琴、项雷分别带队,组成3个督查组对省公安厅、省高院等10家省直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归档,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及考核奖金发放,以及受处分后工作、恢复党员权利等情况,现场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近年来,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高度重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坚持把解决纪律处分执行实际问题和推动“以案促改”作为提升机关纪检工作质量的突破口,做实做细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在强化备案案件审核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和培训指导,编印《省直单位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实务手册》,汇编处分执行相关问题答疑,制作党员处分工作各环节文书模板,进一步明确纪律处分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积极督促指导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做好以案释纪、以案示警,协助党组(党委)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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