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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联合省医保局调研指导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

时间:2020-05-29 10: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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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进入自查自纠关键阶段,为推动做实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5月8日至28日,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合省医保局组成8个调研指导组,分赴16个地市,对部分“两机构一账户”(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基金专用账户)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分组包片,推动实现调研指导对象全覆盖。调研指导组对所有省属医疗机构、每市一家市属医疗机构和一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进行调研督导,在部分地区还随机确定一个乡镇卫生院和一个村卫生室开展调研指导,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同时,调研指导组还对16个市医保局和每市一个县医保局专项治理部署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听取市、县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检查办结案件卷宗整理情况,实现市、县医疗保障部门及“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全覆盖。

分类指导,推动实现专项治理阶段全覆盖。调研指导组采用听取报告、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这次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抽查检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对学习教育阶段取得的成效,调研指导组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导各地、各单位相互学习借鉴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实效,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浓厚氛围。对自查自纠阶段,调研指导组要求“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依托本单位信息中心或聘请第三方力量,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深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医保基金使用中的漏洞和隐患,深入开展违规行为整改纠偏,及时足额退缴违规基金,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凡是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省、市、县医保行政部门务必将其纳入重点检查抽查对象。对检查抽查阶段,调研指导组重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两机构一账户”自查自纠结束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与医保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蜻蜓点水”“浮皮搔痒”等现象的,医保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自查自纠未发现、在抽查复查阶段被发现的违规问题坚决顶格处理,并公开曝光;纪检监察部门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总结完善阶段,调研指导组要求各市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及相关典型案例报送省医保局。同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专项治理期间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  

分级办理,推动实现案件卷宗要素全覆盖。调研指导组查阅了市县医保部门已办结案件卷宗整理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指导组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费用追缴工作强化专项治理震慑力的通知》要求,按照分级办理原则,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和卷宗整理工作,检查通知要依规及时发布,检查过程要记录详实无误,处理决定要做到违规事实清楚、处理依据准确,追缴结果要做到及时到位、有据可查,卷宗归集要做到材料齐全、要素完备。   

据统计,全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期间,各项宣传活动线上关注量达471万次,其中省级开展的有奖答题环节总推送量达45.3万人次,6.68万人参与答题并领取线上红包。全省共举办相关培训1900多次,培训人员12万多人,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10万多人次。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共签订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近17万份,有效营造了全社会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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