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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固化制度机制 擦亮监督“探头” 推动监督常态化

时间:2019-03-21 08: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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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强化党内监督,增强日常监督实效,日前,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在前期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结合省公安厅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固化监督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确保监督常态化。

明确监督内容,强化精准发力。在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意见》明确了对省公安厅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民警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落实“两个维护”等九个方面内容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靶向”发力,确保省公安厅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厅机关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厅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明确方式方法,强化操作运行。围绕九个方面的重点监督内容,确立信访、会议、驻点、重点、专项、执纪、监察、问责等九种监督方式以及听取汇报、谈心谈话、实地查看、调研走访、廉政审核、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八种工作方法,着力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着力提升监督的实效性及可操作性。

明确成果运用,强化责任落实。在日常监督中,注重监督成果运用,通过专报建议、移送处置、以事促改、问责追责、通报警示以及载入廉政档案等六种方式,既强化发现解决问题能力,又注重夯实管党治警责任,督促省公安厅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推动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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