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李国英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2次党组会议,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副省长王翠凤列席会议。
省政府党组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高度重视。会前,党组成员分别进行了自学,会上又结合实际交流了心得体会。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李国英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要全面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弄清楚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切实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会议强调,纪律是刚性的规矩,是丝毫不可触碰的底线、红线、带电的“高压线”。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牢记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把遵守纪律落细落小落实,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人管起,用纪律的尺子衡量人生得失、把握行为尺度。
会议强调,遵守纪律必须强化自我约束,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守土负责的自觉、执纪问责的自觉,担当起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发现分管领域违纪问题坚决板起面孔、督促一查到底,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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