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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 确保节气期间风清气正

时间:2018-09-14 10: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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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物价局印发通知,要求对照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的通知》督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着力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

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省“三十一条”规定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省“三十一条”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接待管理、津补贴发放以及因公出国经费管理等。按照“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建章立制计划,对已有的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及时修订完善,严格执行落实。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省物价局机关纪委将会同有关处室单位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在“两节”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现象严肃查处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盯住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查快处,守住底线、严防反弹。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处理不到位的处室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形成强有力震慑。(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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