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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纪工委:组织41家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标兵)单位开展自查工作

时间:2018-01-24 15: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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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充分发挥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标兵)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根据省纪委有关要求,省直纪工委组织省直单位2010年以来授牌的41家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标兵)单位开展了自查工作。

及时印发通知,明确自查内容。接到省纪委有关通知后,省直纪工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对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标兵)单位进行自查的通知》,并印制了《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标兵)自查报告表》,保证各单位快速有效地开展自查。

跟踪督促指导,确保自查准确。《通知》印发后,根据示范点(标兵)单位自查进度,省直纪工委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对自查工作中遇到的疑惑,及时给予解答。还结合违纪案件审理审批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自查内容准确。

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发挥作用。从自查情况来看,多数示范点(标兵)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深入推动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对于少数廉政文化建设力度不足,发挥示范作用功能弱化的示范点(标兵),省直纪工委建议省纪委予以摘牌。

下一步,省直纪工委将坚持动态管理省直单位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标兵),适时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不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及时提出处理建议。(省直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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