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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纪检组:新年伊始话廉政、促廉洁、谋发展

时间:2018-01-03 11: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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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元月2日,元旦节后上班第一天上午,省高院党组在滨湖审判法庭召开2017年新提名的9名中院院长见面会,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重点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狠抓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座谈交流。见面会上,合肥中院、亳州中院、宿州中院、淮南中院、滁州中院、马鞍山中院、铜陵中院、安庆中院、黄山中院9个中院新提名院长先后作了表态发言,省高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高院纪检组组长董震重点作了廉政谈话。董震组长要求新提名的9名中院院长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精心谋划推进所在市法院各项工作;作为中院党组书记,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设一支公正廉洁的法院干部队伍;作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董震组长进一步指出,作为新提名的中院院长,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着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一是要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党组和地方党委支持,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二是要勇于担当落实主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前,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平均每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5件,2016年上升至55件,涉及80人,其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五条禁令”的约占70%。在党中央反腐败力度如此之大,人民群众反腐败呼声如此之高的情况下,仍有一些法院干警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中院院长一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亲力亲为,做到抓审判业务与抓党建相结合、抓工作检查与抓纪律监督相结合、管人管事与管思想作风相结合。三是要率先垂范从严要求,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法院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突出,2016年查处的案件涉及中级法院领导5人、中层领导7人,涉及基层法院领导18人、中层领导17人,占案件总数的58.7%。阜阳中院原三任院长、亳州中院原两任院长违纪违法问题,以及2013年以来以宣城中院原院长杨谋林、淮南中院执行局原局长吕冰封、泗县法院原院长张超等为代表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这些活生生的案例一定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法院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处理好权与责、权与利、权与情之间的关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带头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坚决管住自己,管住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保证不出问题,为全体法院干警作出表率。四是要从严治院强化管理,营造法院良好的政治生态。一定要把从严治党与从严治院统一起来,努力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生活制度,使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坚持用过硬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要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状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严管就是厚爱。对举报不实的,要及时予以澄清,为敢于担当者担当。(省高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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