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省司法厅纪检组按照省纪委的工作部署,立足驻在部门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深化派驻监督举措,着力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加强监督。根据职责权限,参加、列席驻在部门及其直属单位重要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明确要求厅直属单位会前报送研究事项,会后报送会议纪要。今年以来,除全面参加驻在部门本级有关会议外,还参加、列席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会议35次,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
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谈话。综合使用任前谈话、集体约谈、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前移关口,主动监督,制定出台《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和《诫勉谈话暂行办法》,以驻在部门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对象,明确谈话的适用情形、实施流程、结果运用等,实现谈话的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谈话90人次,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对党风廉政意见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向驻在单位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45人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敢碰硬,在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表彰工作中严把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12月份纪检组对1名拟提拔干部提出暂缓意见。
四是对驻在部门直属单位纪委加强督导。每季度牵头召开驻在部门纪检工作会议,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纪委和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纪委、警官学院纪委共同参加,总结分析季度纪检工作,谋实工作举措。开展基层单位纪委书记集中述职测评,督促各单位纪委敢抓敢管、履职尽责。加大对驻在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纪检部门的检查抽查,严格工作规程,重点检查纪委履职尽责情况,严防“灯下黑”。(驻省司法厅纪检组)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