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安徽省监察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文件规定,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省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和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省辖市党的组织和省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省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省性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6、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7、负责对全省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拟定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8、对全省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省辖市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省辖市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审核省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
10、负责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
11、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省纪委省监察厅工作任务是:
1、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对《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2、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切实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3、持续加强巡视,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加强政治巡视,开展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加大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4、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
5、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805.4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05.4万元,来自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0351.7万元,占8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2万元,占6.9%;医疗卫生支出288.1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347.4万元,占3.9%。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05.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93.5万元,增长9.2%。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10351.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63.3万元,增长10.3%,增长原因主要是:1、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本级人均综合定额提高1.7万元;2、是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新增非税收入500万元;3、新增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音像资料存储设备130万元。“行政运行”预算449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纪检监察事物)”预算4068.9万元,主要用于委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省委巡视专项经费、纪检监察业务费、预防腐败室工作经费及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运行管理费等;“大要案查处”预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委厅机关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后勤保障经费;“事业运行”预算118.6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预算165万元,主要用于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音像资料存储设备130万元和电教中心电教专项经费3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818.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1.5%,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818.2万元,主要用于委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288.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7万元,增长2.4%,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85.3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2.8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347.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5万元,增长3.4%,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59.3万元,“提租补贴”预算88.1万元,主要用于委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71.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2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2.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11805.4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收入预算11805.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支出预算118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1.5万元,占48.9%,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033.9万元,占51.1%,主要用于纪律审查、省委巡视、监督检查等工作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99.2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各单位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72万元,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运行管理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1550万元;其他项目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6. 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7.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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