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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鸠江:打好廉洁“预防针” 不让喜事摊上事

时间:2021-12-27 09: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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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祝您儿子新婚快乐!请您填写好备案表和廉洁承诺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避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鸠江区纪委监委对一名为儿子婚宴进行报备的科级干部进行提醒。近年来,鸠江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职能,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进一步弘扬科学文明、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加强教育引导,拧紧“思想阀”。“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鸠江区纪委监委紧盯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各级党组织下发《关于重申“九严禁”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清廉过节的通知》《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等文件,全年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共计1500余条。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廉政党课等途径,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绷紧纪律之弦,慎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操办及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尤其是巧立名目、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他人代办等隐形变异行为,定期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编发《鸠江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选编》、《十八大以来鸠江区纪委党内通报典型案例汇编》,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专题讲座,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完善备案机制,拉紧“高压线”。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断收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关口,大力弘扬大事喜事原则不办、要办简办的氛围。进一步健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全区各级各单位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时,一律实行备案制。党员干部需提前10日向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填写《鸠江区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和《廉洁文明承诺书》,同时向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对照报备清单,区纪委监委于事前再次进行廉政提醒,立好规矩、划准“红线”,严防党员干部喜事摊上事。今年通过台账式预警提醒,规范了9名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强化监督检查,织紧“监督网”。结合“两违规”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常态化,用好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队伍3支监督力量,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建立“镇(街)纪检监察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监督链条,向社区广泛宣传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构建起立体式、全覆盖监督执纪模式,充分发挥基层“探头”作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

“婚丧喜庆事宜关系作风、关系廉洁,必须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标本兼治、堵疏结合、久久为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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