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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出台意见办法 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效果

时间:2021-12-22 19:3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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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执法人手不够、能力不足怎么办?裙带关系、熟人社会无法避免如何处理?为此,我们进行了深度思考,并结合所积累的实践经验,最终打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市)区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工作模式。”安徽省芜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干介绍说。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越来越复杂,跨行业领域多、跨层级地域广、涉及人员庞杂等情况带来协调难、取证难、认定难等一系列问题,芜湖市纪委监委探索的“室组地”联动监督和联合办案模式,充分发挥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优势,有力解决了现实掣肘。

如何将优势进一步扩大?“室、组、地,虽各有所长,但亦有所短,亟需用创新实用的制度机制来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资源,攥指成拳,促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合力,这时‘一意见三办法’应运而生。”市纪委常委笪秉槐道出答案。

“一意见三办法”,即“室组地”联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意见以及其配套的“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办法、“室组地”联动执纪执法工作办法以及“室组地”联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平台组建和管理办法。

“依规依纪依法、科学规范有序;职能相近、优势互补;打通堵点、攻克难点;一事一联动、一案一授权。”工作意见规定了“室组地”联动监督执纪执法所应遵循的工作原则。同时,重点明确了构建“六大机制”这一主要任务,即:平台联建机制、监督联动机制、案件联办机制、信息联通机制、规范联促机制和能力联升机制。三个配套的工作办法分别对联动监督、联动执纪执法和工作平台组建、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意见三办法”明确联动监督组和审查调查协作组均为市纪委监委领导下的专门监督执纪执法力量,并对其负责。联动监督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和审查调查协作组开展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均须经市纪委监委决定,实行一事一联动、一案一授权。

联动监督工作办法和联动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分别确立了联动监督组开展联动监督检查的采取形式、方案制定、方式方法、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处理、结果运用等环节的流程以及审查调查协作组开展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移送审理、处分建议、移交涉罪问题、以案促改等应当履行的报批程序和工作流程。

联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平台组建和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建立联动工作人才库并动态调整,规定审查调查协作组成员实行准入制度和动态更新制度,同时实行组长负责制,一案一总结一考核,强化激励机制。

“一意见三办法初步构建出了一套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监督执纪执法框架体系,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都很强,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解决了为什么联动、联动什么、怎么联动的问题和困惑。”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杨丽华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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