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市委第一整改督查验收组工作人员,今天来你单位进行巡察整改验收‘预检查’,对这一阶段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看。”近日,宁国市委第一整改督查验收组组长罗华斌一行来到该市人社局,有条不紊地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逐一检查。
罗组长口中提及的“预检查”方式,正是该市在推进巡察整改进度、提升巡察整改质量方面探索出的一项新举措。“预检查”重点在于“预”,即在开展巡察整改集中验收之前,整改督查验收组提前作为,深入被巡察单位,对其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逐一查看,对未完成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整改督查验收组对我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开展‘预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且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让我们在巡察整改的道路上少走了很多弯路,也增加了对成功通过巡察整改集中验收的信心。”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如果说“预检查”是对巡察整改的先行预热,那么“二次验收”则是对整改成果的查缺补漏。前不久,在对市医保局的反馈问题整改集中验收会上,经评定,市委第二整改督查验收组当场提出22项整改意见并移交给市医保局党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到,市委第二整改督查验收组便对市医保局党组开展“二次验收”。验收会上,组员们分别对之前提出的整改意见逐一对账销号,最终评定市医保局党组顺利通过巡察整改验收。
“我们开展‘二次验收’,是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的有效手段。紧盯反馈问题整改,对整改未到位问题进行再检查,不断督促落实,才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市委第二整改督查验收组组长张太宁介绍说。
为切实促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市委先后出台《宁国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宁国市委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巡察整改工作操作指南》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监督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监督重点。比如,在整改部署阶段,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及有关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视程度以及部署安排、整改方案制定等;在集中整改阶段,重点监督是否真实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在集中整改后,重点监督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是否持续得到整改,整改成果是否有所巩固,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我们将把‘预检查’和‘二次验收’两项新举措纳入市委巡察长效机制,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着力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戴浩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主动作为,通过召开整改培训会、修订整改手册、成立有针对性的整改验收组等方式,进一步促进巡察整改提升实效性。”(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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