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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免罚不免责 推进柔性执法置于阳光之下

时间:2021-11-08 08: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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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您的违法行为后果轻微且是首次被发现,我们对照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免罚,请在《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上签字后,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此案是马鞍山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后的第一案。此案的处理,贯彻了处罚与教育、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相结合原则,既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增强政府行政效能。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马鞍山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市司法局牵头研究出台了《马鞍山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发布的免罚清单共有234项,包括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13个领域,免罚数量全省最多、覆盖面全省最广,涉及企业日常经营、城市治理与民生保障等多个方面。从编制到实施《免罚清单》,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确保置于阳光下的柔性执法。

审议监督,推进柔性执法制度化。《免罚清单》编制过程中,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参与集体审议,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和包容审慎的理念确定免罚范围,确保做到科学免罚不减力度。督促市司法局对各单位报送的免罚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联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集体审议,确保免罚范围科学合理,既让市场主体不因“无心之过”错失脱颖而出的机会,又防止免罚清单成为当事人恶意违法和逃避处罚的借口。

细化监督,推进柔性执法具体化。马鞍山市纪委监委聚焦行政处罚权力的规范透明运行,督促细化优化免罚要件,确保行政处罚不失尺度。《免罚清单》将确属情节轻微、依法依规可免罚的违法行为具体化、标准化,最大限度明晰免罚的条件和情形,既方便执法人员对照违法情形准确适用,解除执法人员因免罚条件不清晰可能被追责问责的后顾之忧,又便于企业和群众理解、掌握,更好地监督免罚清单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免罚权力的滥用。

有效监督,推进柔性执法公开化。在实施《免罚清单》过程中,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免罚清单》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要求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示制度,做到免罚全程留痕、信息依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一方面,免罚不免“监管职责”。对已经适用包容免罚的,不是一免了之,更不放弃行政监管职责,而是对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当事人未及时改正的,依法对其采取必要的监管或处罚措施。另一方面,免罚不免“违法责任”,明确要求执法部门除对行政相对人责令改正外,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柔性执法,在依法免罚的同时,让违法行为人“知责”“尽责”。

“随着《免罚清单》的深入实施,我们将对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真正做到免罚不免责,进一步促进职能部门完善政策体系,提升柔性执法社会满意度。”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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