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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休宁县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23 16: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视整改,安徽巡视,巡视巡察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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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休宁县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21年1月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休宁县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

休宁县委认真履行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收到成效。截至目前,已挽回损失9920.14万元,问责追责74人,完善制度44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由县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审核组、督查组三个工作组负责推进整改落实的日常具体工作,抽调10人集中办公,全力抓好集中整改阶段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了分解和落实,形成了休宁县整改工作方案讨论稿,并分发给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和34家责任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2月1日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并报省纪委监委审核,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于2月7日正式印发《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休宁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共剖析原因94条,明确措施184条。

(三)压实整改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逢会必提巡视整改工作,牵头整改17个问题,同时带领县委领导班子及全县各级党组织同心同向,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巡视整改实行“月汇报、周调度、日报告”机制,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听取一次整改工作汇报、分管负责同志每周组织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调度一次、责任单位整改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每日上报。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化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成立休宁县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负责对巡视整改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对动员部署、全面整改、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对13个存在问题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防止敷衍、草率了结整改的情况发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在整改时限内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上轮巡视指出“中心组学习有欠缺”问题依然存在,跟进学习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2月26日印发《休宁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县委于3月3日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等。二是3月11日,印发了《中共休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学习重点,今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6次、理论研讨3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14人次。三是丰富学习形式,4月2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清明祭英烈”相结合,组织赴中共皖浙赣省委驻地旧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4名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重温党的历史、接受党性教育后开展研讨,提升了研讨实效。四是3月4日,县委宣传部牵头对2020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学情况进行梳理,并将学习情况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通报,督促缺学人员开展补学。今年以来,督促15人次因公请假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补学。五是3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3月下旬完成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检查。

(2)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问题

一是从2020年10月下旬开始,在全县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宣传宣讲工作,截至3月26日,已实现190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及县直机关各单位宣传宣讲全覆盖。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督促检查与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督察考核一并部署、一同推进,3月15日印发了督查考核工作通知,并于3月下旬对各乡镇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截至5月底,已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党组织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学习宣讲全覆盖。三是严格生态保护,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黄山市涉及休宁区域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日报制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大力实施生态农业提质、全域旅游提品、绿色工业提效行动,提升生态产品价值。五是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建设等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和实践活动,激发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六是县委班子成员聚焦群众热点难点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今年以来共调研190余次。

2. 关于“融杭接沪”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3)针对在产业转移承接、专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实施等方面缺乏实质性举措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县委通过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6次,邀请专家授课3人次、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等领导来我县指导。3月11日,县委成立休宁县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4月16日,印发《休宁县2021年全面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融杭接沪”工作要点》。二是2020年10月份以来,我县积极与长三角城市开展跨区域合作交流,分别与开化县人民政府、龙港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3月25日,召开休宁县第二届发展大会暨贯彻落实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突破年”活动动员大会。三是4月16日,出台《干部赴外地挂职锻炼工作规定》,明确挂职时间为1-6个月。截至目前已选派3位同志赴龙港市挂职学习6个月,选派10名干部赴临安区挂职学习3个月。四是加速“融杭接沪”承接平台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1栋厂房已于6月份建成;谋划了智能制造、绿色食品加工两大产业园。五是对13家企业开展紧缺急需硕士专业技术人才摸底,出台《休宁县使用事业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5月18日发布人才引进公告,首批拟引进10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六是印发《休宁县2020年度重点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考评办法》《休宁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休宁县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今年以来开展送政策入企活动30次,通过移动公司“燃信”等新型推介方式向客商定向投放县情和优惠政策,扩大优惠政策知晓率。

(4)针对营商环境不佳等问题

一是2020年10月,县党政代表团赴浙江省开化县、淳安县和临安区等地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等工作进行实地考察,深度学习借鉴浙江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今年以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率队赴江浙粤等地开展招商活动。3月1日,增设驻温州龙港招商小分队,选派3名干部赴龙港挂职招商。今年以来,驻杭州、昆山、龙港3个招商小分队共拜访企业67家,提供先进经验做法4条。二是3月12日,我县调整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四送一服”省重点项目和企业包保机制,明确142个包保对象,58名包保网格员。3月1日起,全面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45天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工作,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休宁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机制》并聘请中科高服等专业机构会同职能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项目落地可行性开展细致调查,今年以来已研究招商项目20余个。三是2020年,我县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造成的经济下行压力,加强企业培育,加大招商力度,2020年园区入园企业达263家,增长21.2%;全区经营收入78.4亿元,同比增长12.2%。

3. 关于绿水青山保护与利用未有机统一问题

(5)针对绿水青山保护不足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县委通过常委会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7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守护“绿水青山”的政治自觉。二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六大行动。1-5月,县级巡河33次,乡级2079次,村级2311次,巡河率达100%,发现问题14起,均已办结。3月份,完成省级下达植树造林任务1000亩,组织15万人次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造林1500亩。三是已在横江、率水、朱村河、佩琅河及月潭水库等重点流域设置8个加密监测点位,1-5月开展监测40点次。今年以来,朱村河、佩琅河各加密监测点位数据均较上年大幅好转。四是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9起,处罚9人次,罚款金额86430.89元。五是3月29日,印发《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一季度,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在全市排名第二。六是印发《休宁县2021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截至5月底已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点位)20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2万公顷,发现问题1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6)针对优势资源未得到有效开发和合理配置,文旅开发缺乏科学总体设计,文化旅游未能深度融合问题

一是2020年11月25日,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下设休宁状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休宁文旅产业发展工作。4月16日,《休宁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二是3月5日,邀请黄山学院设计团队对万安镇、万安老街文旅产业发展开展实地考察,重点对万安老农贸市场至富来桥节点编制提升方案。3月23日,制定《万安老街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确定2021年度非遗进景区活动工作计划,持续开展万安老街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三是深入文化企业开展“四送一服”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活动15次,3月组织拟入规文化企业参加全市文化产业培训,5月组织文化企业参加“2021温州国际时尚文化产业博览会”,完成初步审核2021年第一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共计17万元。四是2月份,制定2021年齐云山5A创建工作方案,并将创建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目前正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五是制定《休宁县2021年度“旅游+”融合发展活动计划》,全年计划举办节庆赛事活动19场,目前已举办5场。1-5月,全县接待游客209.535万人次,同比增长70.44%;实现旅游总收入14.88亿元,同比增长82.12%。

4. 关于统揽全局能力不够强问题

(7)针对落实中央及省委督办事项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2017年以来,共收到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和反馈意见166件。3月1日,印发《关于开展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的通知》,将任务分解至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并明确包保县领导。截至4月19日,除3件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推进,其余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3月5日,印发《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等8个方面风险防范,建立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8)针对推进改革的力度和精准度不够问题

一是对25个涉改部门改革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经排查,涉改部门均已完成职责划转及人员转隶工作。反馈指出的“职能划转没有人随事走”问题,经排查,系原县信息中心2名干部,已于2月22日按照程序转隶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县城投集团于2020年11月25日挂牌成立,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县自来水公司、县齐云建筑设计院、齐云融资担保公司等重组整合。二是殡葬改革工作已纳入全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2月24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措施,启动一期项目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三是对2017年群团改革后单位机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调整到位。

(9)针对安全稳定隐患较多等问题

一是3月5日,制定了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专项方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进行清单化管理。二是结合黄山市推行平安指数制度,每月编报平安报表,对各乡镇风险等级实行五色标识,督促乡镇采取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三是2月5日,印发《休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六个一”活动方案》,部署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2月25日,建立《休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休宁县各乡镇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职责清单》《2021年休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考评细则》制度。截至目前,共侦破电诈案件5起,抓获作案人员27人,侦破案件数、抓获人员数同比持平。

5.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不够敏锐问题

(10)针对县委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3月3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省市县委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县委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强化了县委和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3月1日至11日,对全县151家民宿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未发现问题。4月24日印发《休宁县民宿日常服务监管制度》,实现民宿常态化服务和监管。5月16日-17日,我县组织对溪口镇、齐云山镇、蓝田镇的10家重点民宿开展日常例行检查,发现一家民宿存在问题,已当场做出处理。加强民宿管理,于5月27日成立休宁县民宿协会。三是年初,各乡镇签订边界联防联控协议,落实边界联防联控措施。四是在教育系统开展 “守初心、立师德、铸师魂”主题教育活动。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6. 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够实问题

(11)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谋划部署之责缺失”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了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3月15日,召开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对今年任务分解进行了研究。二是2月初,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县委班子成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2月20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县政府党组、县人大党组、县政协党组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2月3日-26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联系乡镇(齐云山镇)、分管部门(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县政府党组成员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发展共识。三是2月22日,中共休宁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休宁县2020年度党建考核指标》,将各单位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3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通知》,成立10个考核组,于3月底前完成对21个乡镇和53个县直单位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考核。四是2月22日,印发《中共休宁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4月下旬,印发《2021年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

(1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3月1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和《县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二是3月31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四大班子成员发放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抄告函,督促开展“一岗双责”廉政谈话,截至4月15日,县委班子成员结合乡镇党委换届,均与联系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一岗双责”谈话,部分成员与分管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一岗双责”谈话。

(13)针对巡察、审计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巡察整改攻坚年活动方案》和《关于开展审计整改攻坚年活动方案》,3月份已完成十四届县委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和督查。二是3月份,抽调20余人成立5个协作区,优化整合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的办案力量,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开展巡察问题线索集中核查。三是2月23日,研究排定2021年对23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月下旬至3月中旬,对2018-2020年组织实施的17家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形成了《关于2018-2020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督查情况的报告》。

7. 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缺失问题

(14)针对监督执纪水平不高问题

一是经排查,发现6名公职人员档案中相关处分材料缺失,截至3月底,6名干部的处分材料已归入干部人事档案。二是4月11日,印发《休宁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理论大学习、业务大比武、作风大提升三大行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能力。

(15)针对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4月12日,印发《关于开展“四查专项行动”精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邀请特约监察员深入基层一线“巡查”、组织园区企业对营商环境开展“评查”、发动群众及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开展“排查”、关注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纪“筛查”。二是3月10日,印发《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述责述廉制度》,并于4月12日召开2020年派驻(出)机构述责述廉会议,对9家派驻机构和3家派出机构负责人的履职情况、作风情况、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逐一对派驻(出)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点评。三是4月13日,印发《休宁县纪委监委关于推行派驻机构“轮驻监督+专项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轮驻监督实行“6+1”模式,专项监督实行“1+4”模式。四是将县人大、政协机关纳入今年“轮驻监督+专项监督”单位范畴。

8. 关于作风建设依然不够扎实问题

(16)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2月23日,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二是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三是县委班子成员聚焦群众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今年以来共调研190余次。四是巡视反馈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均严格按照《中共休宁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休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执行。五是2月初,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县委班子成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2月20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县政府党组、县人大党组、县政协党组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2月3日-26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联系乡镇(齐云山镇)、分管部门(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县政府党组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思想沟通、形成发展共识。3月下旬,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县委办公室党支部、县政府办公室第一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与党员干部交流谈心。

(17)针对进取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1-3月,聚焦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将不担当不作为5项具体情形列入负面信息档案记录范围,完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面问题信息档案,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依据。二是4月16日,印发《休宁县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试行)》,明确敢于冲锋在前、表率作用突出、争先进位明显、长期扎根基层、勇于担当负责5类干部担当作为具体情形。结合乡镇换届,37名担当作为的干部得到进一步使用。

(18)针对部分干部责任心缺失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休宁县应急管理局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休宁县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印发《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制度》《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报批监管内部管理制度,对测绘成果实行两级检查,对建设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和过程监管。

9. 关于部分领域廉政隐患仍然存在问题

(19)针对部分担保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3月25日,齐云融资担保公司制定印发《休宁县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规则》《担保项目业务操作流程》《担保项目评审报批工作流程》等3项制度,强化担保业务廉政风险防控。二是5月13日,县政府印发《休宁县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不良资产联合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暂行)》。

(20)针对财政奖补资金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等法律和政策文件精神。二是修订完善《休宁县激励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若干政策规定》,印发《休宁县财政扶持资金规范性审查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规定。

(21)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方面问题

一是3月12日至3月31日,我县部署对2017年以来全县政府类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大起底工作,共涉及21个乡镇、15个部门的115个重点项目,自查发现少数单位项目管理上存在专业技术人员偏少、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档案整理未做到“一项目一档案”等问题,已要求立行立改。二是印发《休宁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内部管理制度。三是组织21个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招投标业务流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政策知识培训。

(22)针对土地招拍挂政策执行不力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学习《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规定》《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文件,增强业务能力。二是印发《休宁县纪委监委关于推行派驻机构“轮驻监督+专项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新一轮廉洁风险防控的实施方案》,聚焦土地招拍挂、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防控。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

10. 关于县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强问题

(23)针对缺乏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县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常委会会议共9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内容,14人次作了交流发言。二是2月25日,县委常委会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央巡视整改暨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4)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巡视反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均严格按照《中共休宁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休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执行。二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县政府党组、县人大党组、县政协党组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

11.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不够高问题

(25)针对干部选拔精准度不够,干部交流不畅,部分县直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对乡镇换届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在讨论决定前书面征求县纪委监委意见。二是出台《党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办法》,对全县关键岗位需交流轮岗情况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按规定完成年度交流轮岗计划。三是出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届中调整若干规定》,明确调整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进一步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结合乡镇换届人事调整,交流科级干部117名,其中县乡间56名、乡镇间50名、县直间11名。

12. 关于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26)针对抓党建的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

一是印发《中共休宁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工作落实等内容,进一步坚实党的政治建设。二是印发《休宁县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休宁县2020年度党建考核指标》,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分标准、考核结果运用等。三是2020年度党建考核工作已于2021年4月份完成。

(27)针对机关党建不规范问题

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要求所有县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学习。二是3月下旬,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县委班子其他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三是印发《休宁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党组会议召开形式和内容。四是2020年11月、12月,县直机关工委分别召开委员会议1次,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规范进行,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共研究下属党组织换届、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处分等事项27件次。制定《县直机关工委委员会议议事规则》,对工委委员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会议程序等进行明确。今年以来,县直机关工委已召开工委委员会议10次,研究事项44件次。五是严格落实《县直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部署调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和发展党员等工作,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高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

(28)针对农村党建不平衡问题

一是4月16日,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了全省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上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指示要求,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对存在班子战斗力不强、集体经济较弱的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帮助村党组织化解问题隐患。三是自2月起,对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分析研判,对标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带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等标准,逐村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干部年龄学历、履职情况、能力素质等进行全面“体检”,按照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有合适人选、不符合标准暂无合适人选等三种类别进行研判,形成研判报告。

(四)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问题整改

13. 关于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29)针对巡视整改责任不清问题

一是2月1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休宁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责任部门具体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县委每月主要工作安排、2021年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等。三是成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委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县委专职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14. 关于整改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30)针对巡视整改监督缺位问题

一是成立休宁县落实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推进落实整改工作。二是成立休宁县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对动员部署阶段、全面整改阶段、巩固提升阶段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三是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通知》,将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内容,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31)针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

一是除省委直接指出的2个问题以外,我县组织对主题教育检视出的其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制定四项清单持续推进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二是对2014年以来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开展“回头看”,确定重点关注村并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访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信访事项审阅及督办等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推进信访事项听证落实,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当地。

15. 关于整改未达预期效果问题

(32)针对部分问题有反弹问题

一是3月份,启动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均已完成人员调整。二是4月16日,出台《干部挂职借调若干规定》,规范借调人员工作。5月中旬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挂职抽调人员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县直部门对挂职抽调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县委组织部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对不按规定借人的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清理整改到位5人,规范挂职抽调程序7人。

(33)针对部分问题屡改屡犯问题

一是“部分土地出让金没有及时征收入库”问题,截至4月16日,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划拨价款)均已全部追缴到位。二是4月9日,出台《休宁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服务业发展奖励政策。

(34)针对持续推进整改乏力问题

一是2月7日,成立休宁县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及成员均为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监督检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对巡视整改动员部署、全面整改、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二是印发《休宁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机制》,对包括房地产项目在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开展预审和评估。截至目前,已对今年引进的20余个招商项目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提高招商项目签约质量。印发《休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截至5月底,已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7个,累计监管预售资金3.122亿元。

三、着力巩固扩大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效,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下一步,县委将认真按照省纪委监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坚持在现有整改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一)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问题、任务、责任和时限“四清单”,实行“跟踪督查、对账销号”工作机制,在县整改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和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由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组具体负责跟踪督查、监督检查,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抓好建章立制。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建制度、堵漏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覆盖到哪里,推动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解决,新问题和老问题一起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起解决,党组织问题和党员个人问题一起解决,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统筹改革发展。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为要求,统筹处理好巡视整改与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关系,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重点改革、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努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新休宁建设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559—7518219;邮政信箱: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书院路9号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6楼1613室(邮编:245400);电子邮箱:xnxwzgb@163.com。

中共休宁县委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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